北京10月9日电 (记者 张素)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发布消息称,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原理事长王剑决定逮捕。检方还依法分别对仲研、陈小锋、吴欣荣提起公诉。

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原党委书记、理事长王剑(正局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剑作出逮捕决定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巡视员仲研(正厅级)涉嫌受贿罪一案,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仲研在担任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处长、助理巡视员、副主任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多次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上海市松江区原副区长陈小锋(副局级)涉嫌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一案,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:2004年至2019年,被告人陈小锋利用担任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办事处主任、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,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滥用职权,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情节特别严重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吴欣荣(副厅级)涉嫌受贿罪一案,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吴欣荣作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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